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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前的JPN调解怎么进行?

单方面申请离婚前通常必须完成的调解,以及每次会谈会发生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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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分钟阅读更新于 2026年10月7日2 项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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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要调解?

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(婚姻与离婚)法令第106条,你必须先把婚姻问题交给调解机构,并由该机构证明调解失败,才能提出单方面申请。

对大多数夫妻来说,这是通过国民登记局(JPN)进行的婚姻仲裁庭。双方也可以选择一个都接受的其他调解机构。

目的是让双方在上法庭前,真正有机会挽救婚姻。

什么情况不需要调解?

  • 联名申请。 如果双方都同意根据第52条离婚,就不需要调解。
  • 第106条的例外。 例如配偶遗弃你且下落不明、住在国外且六个月内不太可能回来、故意不出席、被判监五年或以上,或患有无法治愈的精神病。法院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豁免。

没有调解证明书或符合例外,高等法院不会接受单方面申请。

怎么开始?

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最近的JPN办事处办理。带上结婚证书正本、身份证件和配偶的资料。官员会记录申请,并安排第一次会谈。

JPN会通知配偶会谈日期,双方都应出席。律师可以给你意见,但一般不会陪同出席会谈。

会谈时会怎样?

官员会和双方见面,有时一起,有时分开。官员保持中立,帮助你们沟通,看看能否和好。

会谈一般会谈到婚姻破裂的原因、之前做过哪些努力,以及是否愿意接受辅导。官员可能建议辅导或冷静期。

根据法令,调解机构应在转介日起六个月内处理完毕。

配偶不出席怎么办?

JPN会记录缺席,也可能重新安排。如果配偶已被正式要求出席,却故意不来,第106条规定调解要求对你不适用。

多次缺席仍可能拖慢进度。请保留每份通知和出席记录的副本,律师之后会用到。

调解结束后呢?

如果无法和好,调解机构会发出证明书,确认调解失败。单方面申请离婚时需要这份证明书。

之后,律师可以准备申请书并提交到高等法院。视双方是否同意,你也可以改用联名申请,或继续走争议离婚。

拿到证明书后要尽快提交,并向律师了解时间安排。

正在考虑聘请离婚律师?如果你不确定调解是否适用于你,或配偶不肯出席,可以通过WhatsApp 请律师联系我 申请独立律师联系。一般资讯请查阅本站指南和工具。

常见问题

所有民事离婚都要调解吗?
不是。根据第106条,单方面申请前才需要调解。第52条的联名申请不需要。法令也列出例外,例如配偶住在国外,或已遗弃你且下落不明。
调解要多久?
法令规定,调解机构应在转介日起六个月内处理完毕。如果无法和好,就会发出证明书。
配偶拒绝出席怎么办?
如果配偶已被正式要求出席,却故意不来,第106条规定调解要求就不适用。请保留每份通知的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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