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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证明书是什么?为什么需要它?

这份证明书证明什么、何时签发,以及何时必须有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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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分钟阅读更新于 2026年10月7日2 项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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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证明书是什么?

它是一份官方文件,马来文称为Sijil Tidak Berdamai(未和解证明书)。它证明你和配偶已经参加调解,但无法和好。

民事婚姻的调解,一般由国民登记局(JPN)的婚姻仲裁庭处理。

这份证明书不是判决,不会判定谁有过错,只记录调解失败。

什么时候需要它?

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(婚姻与离婚)法令第106条,在调解机构证明调解失败之前,你不能提交单方面申请(即一方自己申请离婚)。

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,提交联名申请就不需要这份证明书。

法令也为单方面申请列出一些例外,例如:

  • 配偶离家出走,你不知道对方在哪里
  • 配偶住在国外,六个月内不太可能回来
  • 配偶被要求出席调解,却故意不来
  • 法院认为有特殊情况,使调解无法进行

什么时候签发?

证明书在调解程序结束时签发。法令给调解机构六个月时间(从转介日期起算)尝试解决问题。

如果调解官员早早认定双方无法和好,程序也可能提前结束。

证明书上写什么?

证明书列明双方姓名,并说明调解没有成功,但不会写婚姻破裂的原因。

调解机构也可以附上关于赡养费、婚姻财产分配及孩子监护权的建议。

原件须随离婚申请一起提交,自己保留一份副本。

下一步怎么做?

把证明书交给你的律师,让律师核对其他文件并准备申请书。

如果配偶仍不同意离婚,下一步就是提交争议离婚申请。

不要拖太久才提交。拖延太久,可能让人质疑调解结果是否仍然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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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没有调解证明书可以提交离婚申请吗?
单方面申请通常不行。第164号法令第106条规定必须先取得,但有少数例外,例如配偶故意不出席调解。联名申请则不需要。
取得调解证明书需要多久?
法令给调解机构六个月时间(从转介日期起算)尝试解决问题。若调解不成,就会签发证明书。
调解证明书会过期吗?
收到后应尽快提交离婚申请,拖延可能带来麻烦。你的律师可以告诉你还有多少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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