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录
调解证明书是什么?
它是一份官方文件,马来文称为Sijil Tidak Berdamai(未和解证明书)。它证明你和配偶已经参加调解,但无法和好。
民事婚姻的调解,一般由国民登记局(JPN)的婚姻仲裁庭处理。
这份证明书不是判决,不会判定谁有过错,只记录调解失败。
什么时候需要它?
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(婚姻与离婚)法令第106条,在调解机构证明调解失败之前,你不能提交单方面申请(即一方自己申请离婚)。
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,提交联名申请就不需要这份证明书。
法令也为单方面申请列出一些例外,例如:
- 配偶离家出走,你不知道对方在哪里
- 配偶住在国外,六个月内不太可能回来
- 配偶被要求出席调解,却故意不来
- 法院认为有特殊情况,使调解无法进行
什么时候签发?
证明书在调解程序结束时签发。法令给调解机构六个月时间(从转介日期起算)尝试解决问题。
如果调解官员早早认定双方无法和好,程序也可能提前结束。
证明书上写什么?
证明书列明双方姓名,并说明调解没有成功,但不会写婚姻破裂的原因。
调解机构也可以附上关于赡养费、婚姻财产分配及孩子监护权的建议。
原件须随离婚申请一起提交,自己保留一份副本。
下一步怎么做?
把证明书交给你的律师,让律师核对其他文件并准备申请书。
如果配偶仍不同意离婚,下一步就是提交争议离婚申请。
不要拖太久才提交。拖延太久,可能让人质疑调解结果是否仍然有效。
正在考虑聘请离婚律师?如果你已拿到证明书,但不确定下一步该提交什么,欢迎通过WhatsApp 请律师联系我 申请独立律师联系。一般资讯请查阅本站指南和工具。
常见问题
没有调解证明书可以提交离婚申请吗?
取得调解证明书需要多久?
调解证明书会过期吗?
相关阅读
离婚前的JPN调解:会发生什么
第164号法令第106条下的JPN调解(婚姻仲裁庭):谁要出席、调解过程、证明书、豁免情况和所需时间。
马来西亚民事离婚程序:步骤与时间
第164号法令下的马来西亚民事离婚程序:联名申请与单方面申请、JPN调解、临时判令、所需时间和文件。
离婚前的JPN调解怎么进行?
根据第164号法令第106条,马来西亚民事离婚前的JPN调解怎么进行:谁要出席、流程如何,以及配偶不来怎么办。
在马来西亚,可以用通奸作为离婚理由吗?
根据第164号法令第54(1)(a)条以通奸为由离婚:需要证明的两件事、法院接受的证据和流程。
婚姻无效宣告还是离婚?哪个适用于你
马来西亚婚姻无效宣告与离婚的分别:根据第164号法令第69至71条,何时婚姻无效或可撤销,何时应离婚。
配偶离家出走,可以申请离婚吗?
根据第164号法令第54(1)(c)条,以遗弃为离婚理由:须连续两年,什么算遗弃,以及怎样举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