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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争议离婚?
争议离婚,也叫单方面申请,是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的离婚。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(婚姻与离婚)法令第53条,夫或妻都可以以婚姻破裂、无法挽回为由,请法院解除婚姻。
和联名申请不同,你不需要配偶同意,但必须用第54条的至少一项事实证明婚姻已破裂。
适合你吗?
如果配偶不肯结束婚姻,或你们在子女监护权、财产分配等条件上谈不拢,就适合争议离婚。
如果一切都能谈妥,联名申请更快、更便宜;谈不拢的话,单方面申请就是法律途径。
你需要证明什么?
理由只有一个:婚姻已经破裂,无法挽回。第54条列出四项事实,你至少要证明其中一项。
通奸。 配偶通奸,而你无法忍受继续和对方生活。不一定需要直接证据,法院可以根据周边证据作出推断。
不合理行为。 配偶的行为让你无法合理地继续与其同住,例如暴力、言语辱骂、乱花钱或长期忽略家庭。
被遗弃满两年。 配偶未经你同意、没有正当理由离开你,而且在你提出申请前已连续至少两年。
分居满两年。 你们在提出申请前已连续分居至少两年,不需要配偶同意。
想了解民事离婚的完整步骤,可参考我们的离婚程序指南。
流程如何?
1. 调解。 提出申请前,第106条要求你先把问题交给调解机构,例如婚姻仲裁庭。调解失败后,你会拿到证明书,提交申请时需要它。
有些情况可以免除:配偶遗弃你且下落不明;住在国外、六个月内不太可能回来;拒绝出席调解;被判监五年或以上;患有无法治愈的精神病;或法院认为有特殊情况。
2. 提交申请。 律师准备离婚申请书和宣誓书,向高等法院提交。
3. 送达与回应。 申请书正式送交配偶,对方有时间回应。如果对方反对,案件进入审讯,双方提出证据,由法官决定。如果已正确送达而对方不回应,法院可以在对方缺席下审理。
需要多久?
比联名申请久。调解机构须在六个月内尝试解决,之后法院阶段视法院排期和配偶反对的程度而定。
监护权争议、大笔资产或配偶不合作,都会拖长时间。
费用如何?
律师费比联名申请高,而且双方通常各请律师。费用视争议事项多少、是否要正式审讯而定。对方不积极反对的案件较便宜。
另外可能还有送达申请书的费用,以及财产或生意估价的费用。委托律师前,先请对方给书面估价。
法院会决定什么?
法院认定婚姻破裂后,会发出临时判令。三个月后可转为最终判令,婚姻才在法律上正式结束。
法院也会决定你们谈不拢的事项:
这些决定具约束力。由于由法官决定,结果比双方协议更难预测。
先尝试协商
如果能就离婚和条件达成协议,联名申请几乎总是更好:更快、通常更便宜,也不需要调解。
很多一开始打算打官司的夫妻,最后也达成协议。值得先试着谈;谈不成,仍可单方面申请。
如何准备
见律师前准备好:
- 结婚证书(正本和经认证的副本)
- 双方身份证(MyKad)
- 孩子的出生证明
- 支持你所依据事实的证据(信息、报告、照片、证人资料)
- 财务文件:银行对账单、公积金结单、产业文件、贷款结单
- 现有的法院命令(保护令、临时赡养费)
写一份婚姻大事的简短时间表,特别是与你所依据事实相关的事件。
如果有家庭暴力,要立刻告诉律师。可以在离婚前或同时申请保护。
离婚生效之后
最终判令发出后,到国民登记局(JPN)更新MyKad上的婚姻状况。如果命令要求转让产业,律师可以办理。
更新公积金、保险和银行户口的受益人资料。有孩子的话,保留一份经认证的命令副本,供上学、办护照和出行使用。
如果前配偶不遵守命令,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情况有重大变化时,任何一方都可以申请更改命令。
正在考虑聘请离婚律师?如果你不确定能否自己申请离婚,或哪项事实适合你的情况,欢迎通过WhatsApp 请律师联系我申请独立律师联系。一般资讯请查阅本站指南和工具。
| 争议离婚(单方面申请) | 联名申请 | |
|---|---|---|
| 谁提出 | 一方提出,另一方回应 | 双方一起提出 |
| 是否需要同意 | 不需要,争议事项由法院决定 | 需要,包括离婚及所有条件 |
| 先调解 | 第106条规定必须调解,除非符合例外 | 不需要 |
| 时间 | 较长,进入审讯更久 | 通常短得多 |
| 律师费 | 较高,争议越多越贵 | 较低,常由双方分摊 |
| 出庭 | 多次聆讯,可能要正式审讯 | 通常一次 |
流程步骤
- 1
先经过调解
根据第106条,你必须先把婚姻问题交给调解机构,例如婚姻仲裁庭。调解失败后,机构会发出证明书,让你可以提出申请。
- 2
确定依据的事实
律师会判断第54条中哪项事实适用:通奸、不合理行为、遗弃或分居两年,然后准备离婚申请书和宣誓书。
- 3
向高等法院提交
申请书和文件提交到高等法院,法院会发回盖章副本。
- 4
送达配偶
正式把申请书送交配偶,并给对方时间回应。如果找不到人,法院可以批准其他送达方式。
- 5
案件管理与审讯
法院安排案件管理日期。如果配偶反对,双方提出证据,由法官决定离婚及相关事项。
- 6
临时判令
法院满意后,发出临时判令(decree nisi),即暂时的离婚命令。
- 7
最终判令
三个月后,临时判令可转为最终判令(decree absolute),婚姻才在法律上正式结束。
常见问题
马来西亚争议离婚的理由是什么?
争议离婚需要配偶同意吗?
以分居两年为依据,需要配偶同意吗?
调解是什么?可以跳过吗?
争议离婚要多久?
争议离婚费用多少?
争议离婚可以改成联名申请吗?
配偶不理会申请书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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