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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无效

马来西亚婚姻无效宣告

哪些婚姻可被宣告无效或撤销,与离婚有何不同。

桌上放着无字信封和合上的戒指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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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分钟阅读更新于 2026年10月7日3 项来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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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婚姻无效宣告?

婚姻无效宣告是法院发出的命令,宣布一段婚姻不具法律效力。离婚结束的是有效婚姻,无效宣告处理的是本身有法律缺陷的婚姻。

相关规定在1976年法律改革(婚姻与离婚)法令第68至75条。法律把这类婚姻分为两种: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。

什么婚姻属于无效?

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成立。根据第69条,以下情况婚姻无效:

  • 任何一方结婚时已有合法婚姻,且前配偶仍在世。
  • 男方未满十八岁,或女方介于十六至十八岁而没有特别准证。
  • 双方属于禁止通婚的近亲关系,且没有特别准证。
  • 双方并非一男一女。

即使如此,向法院取得宣告,可让你的法律身份和记录更清楚。

什么婚姻属于可撤销?

可撤销婚姻在法院撤销前仍然有效。根据第70条,理由包括:

  • 因任何一方无能力而未圆房。
  • 因配偶故意拒绝而未圆房。
  • 任何一方并非真正同意,例如受胁迫、误会或精神不健全。
  • 结婚时任何一方患有精神障碍,不适合结婚。
  • 配偶结婚时患有会传染的性病。
  • 配偶结婚时怀有他人的孩子。

根据第71条,如果你明知可以撤销婚姻,却让配偶相信你不会这么做,而批准撤销对配偶不公平,法院可以拒绝。最后两项理由,你结婚时必须不知情。

可撤销婚姻只从法院判令生效之日起撤销,在此之前婚姻仍视为存在。

如何申请?

你需要向高等法院提交婚姻无效申请书,程序与离婚申请相似。法院审查证据后,决定婚姻属于无效还是可撤销。

批准后,法院也可处理附属事项,例如财产,以及相关的子女监护权。

申请无效还是离婚?

只有符合上述理由才能申请婚姻无效。如果婚姻合法有效,也没有任何理由适用,你应该申请离婚。

有些人因个人或宗教原因选择无效宣告。律师可以告诉你,你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。

子女会怎样?

根据第75条,可撤销婚姻所生的子女视为合法子女。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,如果结婚时其中一方或双方合理相信婚姻有效,也视为合法。

法院可以像在争议离婚中一样,就监护权、探视权和赡养费作出命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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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?
离婚是结束一段有效的婚姻。婚姻无效则是宣告婚姻从未有效(无效婚姻),或因法律认可的缺陷将其撤销(可撤销婚姻)。
在马来西亚,哪些理由可以申请婚姻无效?
若一方已婚、未达法定年龄、双方属禁止通婚的近亲,或双方并非一男一女,婚姻无效。未圆房、没有真正同意、精神障碍、患有性病,或妻子结婚时怀有他人孩子,则婚姻可撤销。
申请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?
法令没有规定固定期限。但对于可撤销婚姻,如果你知道问题后仍表现得像接受这段婚姻,而拒绝批准对配偶较公平,法院可以拒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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