适合正在考虑聘请律师的人。一般资讯请查阅本站指南和工具。
目录
什么是婚姻无效宣告?
婚姻无效宣告是法院发出的命令,宣布一段婚姻不具法律效力。离婚结束的是有效婚姻,无效宣告处理的是本身有法律缺陷的婚姻。
相关规定在1976年法律改革(婚姻与离婚)法令第68至75条。法律把这类婚姻分为两种: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。
什么婚姻属于无效?
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成立。根据第69条,以下情况婚姻无效:
- 任何一方结婚时已有合法婚姻,且前配偶仍在世。
- 男方未满十八岁,或女方介于十六至十八岁而没有特别准证。
- 双方属于禁止通婚的近亲关系,且没有特别准证。
- 双方并非一男一女。
即使如此,向法院取得宣告,可让你的法律身份和记录更清楚。
什么婚姻属于可撤销?
可撤销婚姻在法院撤销前仍然有效。根据第70条,理由包括:
- 因任何一方无能力而未圆房。
- 因配偶故意拒绝而未圆房。
- 任何一方并非真正同意,例如受胁迫、误会或精神不健全。
- 结婚时任何一方患有精神障碍,不适合结婚。
- 配偶结婚时患有会传染的性病。
- 配偶结婚时怀有他人的孩子。
根据第71条,如果你明知可以撤销婚姻,却让配偶相信你不会这么做,而批准撤销对配偶不公平,法院可以拒绝。最后两项理由,你结婚时必须不知情。
可撤销婚姻只从法院判令生效之日起撤销,在此之前婚姻仍视为存在。
如何申请?
你需要向高等法院提交婚姻无效申请书,程序与离婚申请相似。法院审查证据后,决定婚姻属于无效还是可撤销。
批准后,法院也可处理附属事项,例如财产,以及相关的子女监护权。
申请无效还是离婚?
只有符合上述理由才能申请婚姻无效。如果婚姻合法有效,也没有任何理由适用,你应该申请离婚。
有些人因个人或宗教原因选择无效宣告。律师可以告诉你,你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。
子女会怎样?
根据第75条,可撤销婚姻所生的子女视为合法子女。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,如果结婚时其中一方或双方合理相信婚姻有效,也视为合法。
法院可以像在争议离婚中一样,就监护权、探视权和赡养费作出命令。
正在考虑聘请离婚律师?如果你不确定婚姻能否宣告无效,还是需要离婚,欢迎通过WhatsApp 请律师联系我申请独立律师联系。一般资讯请查阅本站指南和工具。
常见问题
婚姻无效和离婚有什么区别?
在马来西亚,哪些理由可以申请婚姻无效?
申请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?
相关阅读
马来西亚的临时判令与最终判令
马来西亚1976年法令第61条下的临时判令与最终判令:三个月等待期、申请最终判令,以及何时可以再婚。
马来西亚争议离婚:一方单独申请
马来西亚争议离婚:一方可依据1976年法令第53条单独申请。须证明的四项事实、步骤、费用与准备。
马来西亚民事离婚程序:步骤与时间
第164号法令下的马来西亚民事离婚程序:联名申请与单方面申请、JPN调解、临时判令、所需时间和文件。
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?
根据第164号法令第69条,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;第70条的可撤销婚姻有何不同,以及如何申请婚姻无效判令。
离婚前的JPN调解:会发生什么
第164号法令第106条下的JPN调解(婚姻仲裁庭):谁要出席、调解过程、证明书、豁免情况和所需时间。
婚姻无效宣告还是离婚?哪个适用于你
马来西亚婚姻无效宣告与离婚的分别:根据第164号法令第69至71条,何时婚姻无效或可撤销,何时应离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