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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

分居是证明婚姻破裂的事实之一,列于第164号法令第54(1)(d)条。

你必须证明,在提出申请前,你和配偶已连续分开居住至少两年。

法令并不要求对方同意以这个理由离婚。

**为什么重要:**如果你们已分居满两年,你可能不必证明对方有过错就能提出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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