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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方面申请(争议性离婚)

单方面申请是由夫妻其中一方单独提出的离婚申请,依据第164号法令第53条,理由是婚姻已经破裂。

第54条列出四项可证明婚姻破裂的事实:通奸、不合理行为、遗弃满两年,或分居满两年。

通常在对方不同意离婚,或不同意离婚条件时使用。

**为什么重要:**即使对方拒绝签字,你仍然可以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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