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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对分居怎么规定?
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(婚姻与离婚)法令,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已破裂且无法挽回。
证明方法之一是第54(1)(d)条:在提交离婚申请书(启动离婚的法院文件)之前,双方已连续分居至少两年。
你不必证明通奸或不当行为,法令也不要求配偶同意。不过,法院仍会考虑所有情况,包括孩子,才决定是否批准离婚。
怎样才算分居?
分居不只是住在不同地址。法院看的是双方是否已不再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。
法院会看你们是否共用住所、一起吃饭、共享财务,以及是否仍有夫妻关系。
法院曾接受,同住一屋也可以算分居。分房睡、分开吃饭、财务各自管理、没有亲密关系,可能就已足够。
因工作住在外地
如果只是因为工作而住在不同地方,这本身未必算分居。如果回家时仍像夫妻一样生活,法院可能认定你们没有分居。
关键是在这段期间,至少有一方认为婚姻已经结束。
如何证明分居何时开始
这两年必须连续,并一直持续到提交申请当天。法院会想知道分居从何时开始。
有用的证据包括:
- 显示各住各处的租约
- 以你本人名义缴付的水电费账单
- 法定声明(经宣誓的书面陈述)
- 你与配偶之间的信息或信件
最好及早收集这些证据。
下一步
家庭律师可以帮你确认分居时间是否满两年,以及如何证明。
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,根据第52条提出联名申请可能更简单。你可以在离婚程序指南中比较不同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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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我们分居2年了,可以离婚吗?
如果配偶不同意离婚怎么办?
分房睡算分居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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