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至主要内容

规划工具

在马来西亚离婚需要多久?

回答几个问题,按步骤粗略估算你的离婚需要多长时间。

我的计划

互动工具

立即使用

运作方式

时间长短由什么决定?

主要看你提出联名申请,还是有争议的单方面申请。联名申请通常快得多,从立案到临时判令往往约3至6个月,因为双方已经同意条件。

有争议的离婚往往需要9个月至2年或更久,要看争议事项多少和法院有多忙。具体要看法院,也要看你们有没有达成和解;这只是大概范围,不是保证。

联名申请的步骤

  1. 向高等法院提交联名申请,不需要先经过调解。
  2. 法院定下聆讯日期,往往在1至3个月内。
  3. 法院满意后,颁发临时判令(第一阶段的离婚令)。
  4. 三个月后,可以申请最终判令,婚姻正式结束。

有争议离婚的步骤

提出单方面申请前,一般要先把问题交给调解机构,例如婚姻仲裁庭(第106条),除非符合豁免条件。

之后是立案、案件管理、临时申请、审讯和判决。每个阶段都会增加时间。

各法院的等待时间不同。吉隆坡和雪兰莪的法院通常比较小州属的法院忙。

正在考虑聘请离婚律师?如果想知道什么会加快或拖慢你的案子,欢迎通过WhatsApp 请律师联系我 申请独立律师联系。一般资讯请查阅本站指南和工具。

常见问题

联名申请前需要先调解吗?
不需要。第106条规定单方面申请前必须先交给调解机构,但第52条的联名申请不需要。
临时判令和最终判令之间要等多久?
根据第61条,临时判令颁发满三个月后才能转为最终判令,除非法院定下更短的期限。
估算结果有约束力吗?
没有。它只是一般参考。实际时间取决于你的案件和法院的忙碌程度。

正在考虑聘请离婚律师?

适合正在考虑聘请律师的人。一般资讯请查阅本站指南和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