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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马来西亚离婚需要多久?
回答几个问题,按步骤粗略估算你的离婚需要多长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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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长短由什么决定?
主要看你提出联名申请,还是有争议的单方面申请。联名申请通常快得多,从立案到临时判令往往约3至6个月,因为双方已经同意条件。
有争议的离婚往往需要9个月至2年或更久,要看争议事项多少和法院有多忙。具体要看法院,也要看你们有没有达成和解;这只是大概范围,不是保证。
联名申请的步骤
- 向高等法院提交联名申请,不需要先经过调解。
- 法院定下聆讯日期,往往在1至3个月内。
- 法院满意后,颁发临时判令(第一阶段的离婚令)。
- 三个月后,可以申请最终判令,婚姻正式结束。
有争议离婚的步骤
提出单方面申请前,一般要先把问题交给调解机构,例如婚姻仲裁庭(第106条),除非符合豁免条件。
之后是立案、案件管理、临时申请、审讯和判决。每个阶段都会增加时间。
各法院的等待时间不同。吉隆坡和雪兰莪的法院通常比较小州属的法院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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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联名申请前需要先调解吗?
不需要。第106条规定单方面申请前必须先交给调解机构,但第52条的联名申请不需要。
临时判令和最终判令之间要等多久?
根据第61条,临时判令颁发满三个月后才能转为最终判令,除非法院定下更短的期限。
估算结果有约束力吗?
没有。它只是一般参考。实际时间取决于你的案件和法院的忙碌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