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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撤销婚姻

可撤销婚姻在法院宣布撤销前仍然有效。第164号法令第70条只列出以下理由:

  • 因一方无能力或故意拒绝,婚姻未圆房
  • 一方并非有效同意结婚,例如受胁迫、误解或精神不健全
  • 一方患有精神障碍,不适合结婚
  • 结婚时对方患有可传染的性病
  • 结婚时对方怀了别人的孩子

**为什么重要:**如果符合其中一项,你可能可以申请撤销婚姻,而不是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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