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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仲裁庭

婚姻仲裁庭是调解机构,会约见夫妻双方,尝试帮助他们和好。实际上由JPN负责运作。

根据第164号法令第106条,提出单方面申请离婚前,通常必须先把婚姻问题交给调解机构。如果双方无法同意其他机构,就交由婚姻仲裁庭处理。

调解失败后,调解机构会发出证书。提出离婚申请时需要这份证书。

也有例外。联名申请不需要这一步。其他例外包括:配偶遗弃你且下落不明、住在国外,或拒绝出席调解。

**为什么重要:**有争议的离婚必须先经过这一步,它会影响你何时可以提出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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